实验室安全制度
一、实验室设安全责任人,负责本室安全工作,并建立安全教育制度、安全责任制度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。
二、防火。实验室内不准吸烟,师生做完实验要断电、水、煤气。易燃物品由专人负责,合理放置。实验室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。
三、防爆。严防电器设备所产生的火花、电弧或高温导致火灾和爆炸。具有危险的实验室必须报告校保卫部门。氢气瓶要放在室外。氧气瓶、石油气体瓶、乙烷瓶等气体要远离明火,并按有关规定放置。其他易爆物品严格按规定存放和使用。
四、防毒。有毒物品要有专人管理,有毒性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排风设备。
五、防菌。对于有细菌、真菌、毒菌的实验室,定期进行消毒灭菌,废弃物及时妥善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。
六、防腐蚀。腐蚀性物品要避开易腐蚀物存放,保持室内通风良好。酸、碱性物质不能混放;使用腐蚀性物品时,要仔细小心,使用完毕,立即盖好容器。
七、防放射线、激光辐射。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有放射性证。使用放射物质时,要穿戴好防护用具,要用各种夹具、机械手操作。放射源、激光源要专人保管并放置在具有防御措施的固定场所。